安徽财经大学“恒生奖学金”评选实施细则
为了做好恒生奖学金评选工作,根据《恒生奖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章程》,特制订本细则。
一、宗旨
为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,鼓励大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培养、造就高质量的优秀人才。安徽恒生集团在安徽财经大学设立恒生奖励基金,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。
二、评选原则
1.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上下结合的方式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。
2.评选中要严格掌握条件,严格执行评选程序。
3.评选中要全面衡量,特别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品德,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三、评选范围、奖励等级、金额和名额
1.范围:取得安徽财经大学正式学籍,并报到注册的全日制本科品学兼优的学生。
2.等级、名额和金额
一等奖:5人,每人每年4000元;
二等奖:16人,每人每年3000元;
三等奖:16人,每人每年2000元。
奖学金的等级、名额和奖励金额可根据“基金”当年运作情况作适当调整。
四、评选条件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;
2、道德品质优良,乐于助人,勇于奉献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;
3、为人正直,作风严谨,热爱劳动,勤俭节约,身心健康;
4、家庭经济困难;
5、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学年内无重修和违纪现象。
6、“一等奖”原则上考试课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,“二等奖”原则上考试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,“三等奖”原则上考试课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。
五、评选的时间及程序
1.恒生奖学金的评审时间定于每年10月份;
2.评选程序:
(1)申请恒生奖学金的学生填写“恒生奖学金申请表”(个人自评);
(2)学院评议并写出鉴定意见;
(3)恒生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先组织部分人员初评,并将初评结果反馈到各学院听取意见并公示,最后由恒生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。
六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资格、并追回已发奖学金。
1.因违反校规校纪等,造成不良影响或受到处分者;
2.将所得奖学金用于挥霍浪费者。
七.本细则解释权属恒生基金会管理委员会
二○○六年四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