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于支持建立校院两级筹资机制,形成学院筹资良好氛围,推进学院在人才培养、队伍建设、科学研究、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长远建设,为未来的发展筹募及储备所需资金。根据院系提交发展规划处的新一轮学科建设自主资金预算。